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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黑个人隐瞒病史逃避隔离,将被列入征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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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国上下共抗疫情之际,

一些人却隐瞒接触史,

不但耽误自身病情确诊和治疗,

还致使不知情的接触者成为无辜受害者,

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

个人隐瞒疫情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上海出手了!

7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决定的各类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明确了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将其失信信息依法归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

九成多受访者

支持把隐瞒接触者纳入征信黑名单

此前,中国青年报发起了一项投票,超过8.6万名微博用户参与投票并进行讨论。调查显示,91.0%的受访者明确支持把隐瞒接触者纳入征信黑名单。

不少微博用户对于隐瞒接触史的行为感到气愤,直言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危害了公共安全,“一个人隐瞒不报,不知道会有多少人遭殃”,“应该提高隐瞒接触者的犯错成本”。

隐瞒接触史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

有网友直言,将隐瞒接触者纳入征信黑名单算轻的,如果是故意隐瞒,涉及的不仅仅是信用的问题。

隐瞒接触史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都有相关规定。

潍坊公安通报: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通报中透露,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

公安机关认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此外,青海西宁、广东汕头、江苏无锡、浙江义乌、天津、江西赣州等地也曝出部分人谎报、瞒报行程或病症,拒不配合隔离、观察的案例。

警方呼吁,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时期,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勿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

一名微博用户表示,扭转部分人对疫情的漠视,调动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需要法律发挥警示作用,惩戒违法行为,需要知识来发挥科普作用,消除恐慌和歧视,需要每一个人拿出诚信和责任感,建立社会信任,守望相助,一起等待胜利的来临。

北京:

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不听劝阻,

轻则警告重则拘留

2月7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说,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的防治不只是*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我们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和配合的义务。“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都应当主动学习预防知识。勤洗手、戴口罩是专家推荐的预防感染的有效方式,每个人都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循、带头践行。

按照北京市*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办发〔〕4号)的要求,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单位对未佩戴口罩的,应当进行劝阻。

实践中,对不听从劝阻,甚至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处以警告,重则有可能被处以拘留。

来源: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闫婷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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