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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调解电子送达一起合同纠纷案两天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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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记者郭卫艳)1月24日,太原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该院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首次电子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太原市首例通过“线上调解+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民事调解书。

该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公司在云南省,被告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因疫情原因在西安隔离,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该案件法律关系明确、事实较为清晰,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做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原、被告最终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1月19日上午11时,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在线签署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

为使当事人第一时间收到调解书,法官决定适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电子送达条款。

1月20日,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情况下,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发送后不到一分钟,当事人就看到了电子版民事调解书。

当事人表示,通过“线上调解+电子送达”,快速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也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收到法院的裁判文书,同时,文书可电子保存,避免了当事人不慎遗失,是利民便民的一项工作。

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通过线上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通过电子送达,也缩短了送达周期,极大提高了送达效率,节约了送达成本。

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送达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关键一环,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关键。网络时代,诉讼活动逐渐科技化、网络化成为现代诉讼制度发展的趋势。修改前《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送达不适用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此次修改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扩大了电子送达适用范围,提升了送达效率,提高了诉讼效率。

(责编: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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