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一袋装着空酒瓶的垃圾从天而降,砸中小区楼下一辆小轿车,酒瓶摔得七零八碎,幸好无人受伤。8月1日,太原市尖草坪警方通报,从18楼往窗外扔垃圾的女子许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抓获。
7月底,车主李先生向汇丰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自己停放在小区楼下的私家小轿车被一袋垃圾砸坏了。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和机盖受损,车上散落着一袋餐余垃圾,罪魁祸首应该是垃圾袋里的一个玻璃酒瓶。“一定是从楼上扔下来的,幸好当时没人经过,太危险了!”居民见状议论纷纷。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摸排走访,很快查明抛垃圾的是该小区18层居民许某。经查,52岁的女子许某为图自己省事儿,多次向窗外乱丟垃圾。
目前,许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如数赔偿车主余元修车费用。
办案民警提醒,高空抛物严重损害、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更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山西新闻网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曹锐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文章内容及图片视频如涉及侵权等问题
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发至邮箱newmedia
xxcb.c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内容;yuanshipeng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