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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委拟任26名领导干部山西晚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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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县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于建宏(女),现任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年11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省委党校大专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检查员、监委委员,年1月任现职。

吉朝霞(女),现任白桑乡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8月生,阳城县蟒河镇人,大学学历,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白桑乡副主任科员,年6月任现职级。

武军军,现任县政府办综合一室负责人,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5月生,阳城县芹池镇人,大学学历,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

谭少鹏,现任县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6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专学历,年12月参加工作,年5月任现职级。

宋浩浩,现任县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3月生,阳城县蟒河镇人,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年2月任现职级。

崔桥良,现任白桑乡综合办负责人,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3月生,阳城县蟒河镇人,大学学历,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茹曙光,现任润城镇综合办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阳城县北留镇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年6月任现职级。

赵凯,现任町店镇综合办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王小鹏,现任町店镇综合办副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2月生,阳城县润城镇人,大学学历,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

赵俊鹏,现任西河乡党委秘书、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2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年3月任现职级。

侯晋莉(女),现任西河乡妇联主席、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6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1月参加工作,年6月任现职级。

吴浩亮,现任驾岭乡综合办副主任、财政所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年6月任现职级。

贾兵校,现任河北镇综合办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专学历,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

刘朋彪,现任县委办机要室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4月生,阳城县蟒河镇人,大专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3月参加工作。

焦梦婕(女),现任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职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5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

吴苑(女),现任县委宣传部文化股股长,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4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

陈旭浩,现任县委统战部侨务股股长,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1月生,阳城县润城镇人,大学学历,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

于昊,现任县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2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

赵娟娟(女),现任县委党校职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0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

赵陈云,现任县应急局扶贫工作队负责人、驾岭乡暖辿村第一书记,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3月生,阳城县河北镇人,大学学历,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

许红兵,现任凤城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2月生,阳城县河北镇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

冯军朝,现任润城镇综合办副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2月生,阳城县润城镇人,大学学历,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

吴红萍(女),现任西河乡财政所长,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0月生,阳城县凤城镇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

郭磊,现任演礼乡综合办主任,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2月生,阳城县寺头乡人,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0月参加工作。

王丽芳(女),现任河北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负责人,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7月生,阳城县北留镇人,大学学历,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叶拽,现任河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职员、河北村第一书记,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晋城市城区人,大学学历,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

公示时间从年6月8日至年6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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