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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相遇,两车谁都不肯让行,结果撞在了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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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北国新闻讯(记者杨晶)交叉路口通行,两辆车谁也不让谁,结果导致事故发生。10月18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事故,同时提醒大家,路口通行规则要知道。

10月11日下午3时,一辆晋MK7***号牌的双排工具车,沿夏县省道水头段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水头工业园交叉路口时,遇到左转弯行驶的晋MOF***号牌的小型轿车。两辆车谁也不让谁,结果发生碰撞,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运城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和勘查。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路口通行规则了解一下交警介绍,老司机都知道“转弯让直行”的道理直行车始终觉得自己有优先权,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转弯都一定要让直行。那么,法律对车辆让行具体怎么规定的?

首先,转弯让直行,右侧先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路》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路》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问题又来了,“转弯让直行”是铁律吗?有没有直行得让转弯的情况?答案是:有的!

1.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道路通过优先级不同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看到有“让”行标志的话,即便是直行进入交叉路口的,也要给其他交叉口并入或者转弯的汽车让行。毕竟规定性的“让”行标志在那里竖着,不是用来摆设的!

2.有信号灯的路口,先进入路口的车辆先行。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在有信号灯的路口,如果右侧车辆行驶方向已变成红灯,但是路口内车辆还未全部通过,而本侧直行车辆已是绿灯,则应该让先进入路口车辆先行。

3.支线让干线。城市大多都设计有环线主干路和环线联络线,那么作为联络线的支线,需要让行环路干线通行。支线车辆通过交汇路口时,即便是直行,也需要让行环路主干线车辆。

4.闯入导流带的车辆要负责。在城市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都会有转向并入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此时若有车辆闯入导流带,并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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