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山西晚报记者获悉,省住建厅近日发布6起年第二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以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指导、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城管领域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1.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处罚案
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小店区开发某项目商业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依据相关规定,太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对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
2.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处罚案
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太原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长风街南、东干渠和城南退水渠开挖城市排水管网。依据相关规定,对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
3.大同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行*处罚案
大同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永安路某项目运输渣土过程中随意抛撒建筑垃圾。依据相关规定,大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对大同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
4.晋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处罚案
晋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首创某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超资质开发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对晋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
5.长治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处罚案
长治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某项目施工过程中,裸土未采取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依据相关规定,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对长治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
6.运城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行*处罚案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对东湖农贸市场内6家燃气用户进行检查时发现,运城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为无气瓶信息标志的气罐充装燃气。依据相关规定,运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对运城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处以罚款0元的行*处罚。
来源:山西晚报记者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