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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3 2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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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随着资管新规正式实施,银行理财市场迈入净值化时代。自今年开年以来,银行理财动作频频,近期,又有多家银行及理财子公司打起了价格战。包括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交银理财、光大理财等在内的多家理财子公司调整理财产品费率,以抢夺万亿规模的市场“赛道”,部分产品的固定管理费甚至低至0。


  A部分理财产品费率调降


  近期,多家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为了揽客,纷纷推出了产品费率优惠活动,尤其是销售费、管理费等。


  在各银行的
  2月22日,中银理财发布公告称,将一款理财产品销售服务费“打折”。公告显示,将于年3月2日至年3月28日对“中银理财‘稳富’固收增强(封闭式)年期”产品费率实行优惠,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将由0.30%(年化)下调至0.15%(年化);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将由0.40%(年化)下调至0.10%(年化)。


  而在此前一天,中银理财刚刚将另一款产品的固定管理费下调至0费率。2月21日,中银理财发布公告称,将于2月22日起对“中银理财-稳富(14天持有期)”产品固定管理费费率进行优惠,即2月22日至3月31日产品固定管理费由0.10%下调至0.00%,年4月1日起产品固定管理费由0.10%下调至0.05%。


  随后,在2月24日,招商银行也在其
  而降幅最大的,则是招行理财子公司招银理财的相关产品,部分产品的费率已降至0.如招银理财招越打新策略季开2号混合类理财计划的销售费由此前的0.5%/年降至0,优惠时间为年2月25日至4月1日;招银理财招睿颐养丰润一年定开3号增强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费由此前的0.2%/年降至0,优惠时间为年2月19日至5月31日。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销售费降至0的不至招银理财的产品,今年年初,华夏银行也曾发布公告称,自1月25日起,对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3号A份、B份额销售手续费率进行调整,将A份额销售手续费、B份额销售手续费由此前的0.3%/年调整为0。


  B“费率0%”并非“零收费”


  山西晚报记者查阅相关产品信息发现,目前进行费率优惠的多为新产品。而此轮费率“价格战”,涉及的除了销售服务费和固定管理费这些常规费用,还包括浮动管理费和赎回费用等其他费用。


  如招银理财的一款产品就采取了免收浮动管理费的措施,根据公告,自2月16日起截至理财计划到期日,购买招睿鑫鼎日开三个月滚动持有固定收益类理财不收取浮动管理费。这意味着,在产品到期后,其所产生的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收益,将全部归投资者所有。另外,光大理财也调整了相关产品的赎回费。根据公告,该公司于2月14日(含)至12月20日(含)期间开展阳光金2号(EB)理财产品赎回费优惠活动,非活动期间,持有期小于天,赎回费率为0.50%;活动期间,持有期小于天,赎回费率打五折,降为0.25%。


  销售理财产品,从而获得相关费用,这是各大银行或理财子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而这些机构之所以忍痛“割肉”,主动下调费率,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侧面也反映了一个趋势,即当前银行理财(含理财子公司)各项费率整体正呈现下行态势,未来或有越来越多的银行采取降低费率的方式进行竞争。下调费率一方面可以让利于客户,另一方面也可以吸引更多新老客户,提高公司管理资产规模。


  光大银行一位理财分析人士介绍,近年来,银行理财(含理财子公司)各项费率整体下行,主要是由于近年来资金面宽松,带动理财收益下行,对费率造成一定挤压。而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陆续成立,“资管新规”影响不断深化,理财市场供给侧竞争不断加剧。在产品发行层面,伴随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净值产品的发行量、存续规模持续上升,规模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费率下行。


  值得
  通常来说,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包括六大类费用,且各大银行理财(含理财子公司)产品收费的项目和费率有所不同。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收取的主要费用有销售费、托管费、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以及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于理财产品费用种类涉及较多,不同理财产品有不同的定价策略,业内人士介绍,单项费率的下降并不代表费率的全面下调,而且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费率调整带有一些前提条件,比如持有期限等。对于这些费用,银行通常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因此,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可通过查阅产品说明书逐一查看进行获悉,避免“因小失大”。


  C部分产品上调超额管理费率


  除了前述费用外,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还会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这是指当理财产品实际兑付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时,银行将对超过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在投资者和自身之间进行分配,这是净值型理财产品的主要收费项目之一。


  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销售服务费调降的做法有所不同的是,近期,市面上也有部分理财产品的超额管理费率被上调。


  2月18日,农银理财发布公告称,自年4月6日开始的封闭期起(含当日),将“农银进取·半年开放”固收增强第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3.55%调整为3.75%。4月6日(含)开始,产品管理人超额业绩分成由0%/年上调至40%/年。


  此外,在2月23日,华夏理财发布公告称,华夏理财龙盈固定收益类一年定期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号)的超额管理费率拟由30%调整为50%。


  据悉,目前,在超额管理费方面,银行固收类理财产品的计提基础有两种,一种是“全部资产”,最终的超额管理费水平与管理人的实际业绩挂钩。另一种则是“超额收益”,与管理人设立的业绩比较基准挂钩,在提取比例上尚无统一的标准,介于0-%之间,据不完全统计,计提比例在60%的产品最多,占比接近1/3。


  至于超额管理费为何上调,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当前市场情况下,理财产品的赚钱难度有所提升,管理费可能下降有关。通过上调超额管理费率,可使得管理费收入保持稳定。此外,超额管理费作为理财公司资产管理能力的表现,在当前市场状况下进行上调也具有一定合理性。


  对银行理财产品费率的不同程度调整,招商证券相关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银行理财的费率设定没有明确规则,与公募基金有一定差别,包括业绩报酬的约定也没有明确的监管要求,所以,银行理财产品费率的定价处于充分市场化竞争的状态,不同理财产品有不同定价策略。


  而随着银行理财在今年进入全面净值化时代,对投资者来说,则需要经受更大的考验。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首先要有风险意识,知道理财产品是非保本的,不能“闭着眼买”。其次,不能只
  山西晚报记者张珍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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