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朔州朔城区新增73名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TUhjnbcbe - 2023/6/9 21:23:00

截至11月19日,朔城区新增73名新冠病*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诊断,28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45名为新冠病*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隔离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

白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7日,行程基本一致。在市府西街人口大楼附近打扫街道,17时30分下班返家。

病例:

邓某某,女,家住西山庭院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马某,男,家住西山庭院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马某某,男,家住西山庭院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徐某,男,家住西山庭院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闫某某,女,家住下团堡乡田家窑村南面平房,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5日,行程基本一致,在消防队附近清理道路,后在环卫工休息室休息。

11月16日,居家隔离。

病例:

范某某,女,家住同安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贾某某,女,家住凯旋城小区,经诊断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7时40分至18时10分在朔州海联吉利4s上班,19时10分在凯旋城小区门口护生堂药店。

11月15日,9时51分到小区门口佳美超市买东西。

11月16日,9时57分到小区门口便利店买东西。

11月17日,15时10分到小区门口众鑫药店取药。

11月18日,8时22分在凯旋城小区诊所和女儿看病,9时30分到鹏飞超市买东西,17时30分到诊所看病后返家。

病例:

李某某,男,家住市铝硅厂对面养鸡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1月18日,在市铝硅厂对面养鸡场无外出。

病例:

李某某,男,家住温馨小区南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9时开车去上班,12时去单位隔壁顺三小吃及内蒙粗粮馆打包午餐,13时回单位,18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18日,居家隔离。

病例:

刘某,女,家住西山庭院,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9时53分在小温菜铺买菜,10时1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10时20分到庭院便利店买水果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18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罗某某,女,家住沁园小区东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5日,11时15分到沁园小区门口龙发超市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18医院打针,19时30分到小区外乐口福超市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8日,15时到小区外乐口福超市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病例:

穆某,男,家住民福佳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9时到万通源贵宾楼对面超市取物品后返家,17时30分下楼散步,18时3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8时30分下楼散步,10时返回家中,17时30分下楼散步,18时3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9时30分在民福花园小区南商铺批发食材处购物,10时返回家中,17时30分下楼散步,18时3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18日,17时30分下楼散步,18时30分返家无外出。

病例:

齐某,男,家住自来水家属楼,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8时30分开车去孵化基地(康师傅方便面)上班,9时去占义学校、赢湖小区周边便利店联系业务,12时10分到东岸国际(面博士)吃饭,14时30分在东岸国际周边便利店联系业务,18时开车回单位。19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居家隔离。

病例:

王某,男,家住诚信名都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时20分从孵化基地返家,10时57分到新鲜超市购物,11时返家,14时40分到鄯阳街矿业小区楼下邮*快递,15时返家,17时50分到清风狂野吃饭,18时左右到孵化基地,22时30分返家。

11月15日,10时7分到名都便利店购物后回家,17时15分到名都便利店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0时37分到名都便利店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8日,居家隔离。

病例:

蔚某某,女,家住府南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谢某某,女,家住万通源巷内同鑫大药房、民福佳园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3日,9时10分左右到民福佳园小区东侧巷内菜店买菜,后返回药店无外出。

11月14日-18日,居药店无外出。

病例:

赵某,男,家住市铝硅厂对面养鸡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1月18日,在市铝硅厂对面养鸡场,无外出。

病例:

边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丁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女,家住广福园西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康某某,女,家住金沙园,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某,女,家住神头镇毛道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任某某,男,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任某,男,家住下团堡乡下窑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6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5时30分驾车去市府西街恒大对面小平房取菜,6时驾车去恢河桥上取菜,后返回超市卸货,后返家无外出。

病例:

王某某,男,家住怡府家园,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8时到上泉观村卡口防疫,12时到村民善某某家吃饭,13时30分到上泉观村卡口防疫,18时1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5时30分驾车去上泉观村防疫,19时到村委会宿舍休息再无外出。

11月16日,17时从村委会自驾车到上泉观村防疫卡口,17时30到村委会休息,后被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

王某,女,家住市*府家属院,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谭某某,男,家住市*府家属住宅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居家无外出。18时40分到市*府家属住宅小区附近众鑫药店,19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居家隔离。

病例:

尹某某,男,家住神头镇野场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殷某某,女,家住神头镇野场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尹某某,女,家住打井队公寓楼,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常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祝家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4时30在村里小卖部(祝家庄蔬菜水果店)买水果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9时27分去赵某某馒头店买馒头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居家隔离。

病例:

闫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5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4时到市二小巷子附近街上打扫卫生,17时3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在管理房隔离无外出。

病例:

胡某,女,家住区六小西兴街东后巷,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排查区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赵某某,男,家住民福佳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1时30分去小区附近芙蓉蔬菜买菜,12时回家,17时50分去小区南门口建明超市买东西,18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9时35分区小区附近芙蓉蔬菜买菜,9时40分去小区东墙外民福粮油店,9时45分驾车至建明超市买东西,10时回家,12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10时20分去美都汇美特好超市买东西,11时3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8日,11时去建明超市买东西,后返家无外出。

病例:

赵某某,女,家住奥林花园西对面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8时-11时30分、14时15分-18时骑三轮车打扫街道(城区八小到豪德),其余时间居家。

11月15日,7时55分到馨园小区瑞丰药店买药,8时-11时30分骑三轮车打扫街道(城区八小到豪德),11时40分到馨园小区门口街边买菜后回家,14时15分-18时骑三轮车打扫街道(城区八小到豪德)后返家未外出。

11月16日,8时-11时30分、14时15分-18时骑三轮车打扫街道(城区八小到豪德),其余时间居家。

11月17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陈某某,女,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6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5时到市府街打扫卫生,11时下班回家,14时到市府街打扫卫生,17时30分下班回家无外出。

11月17日,4时40分到市府街打扫卫生,9时回家后居家隔离。

病例:

梅某某,男,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6时到振华街交通岗至亿通洗车店路段打扫卫生,8时30分回家无外出。

11月15日,6时到振华街交通岗至亿通洗车店路段打扫卫生,10时回家居家隔离。

病例:

范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男,家住佳和枫景二期。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4时去怡家园东门FT造型理发,17时30分去雅庭苑东门口老同志茶馆,19时去小V家火锅鸡七中店,21时去东岸国际送人,21时30分回家未外出。

11月15日-17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郭某某,女,家住沁园小区。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韩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6时40分去美都汇,14时26分下班回家无外出。

11月15日,6时40分去美都汇,7时40分下班(停业)回家无外出。

11月16日-18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李某某,男,家住神头镇吉庄村。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8时左右从担水沟煤矿拉煤到神头二电厂,17时23分下班去联通营业厅办理业务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8时左右从担水沟煤矿拉煤到神头二电厂,12时多下班回家,12时50分去药店买药后返家未外出。

11月16日,8时左右从担水沟煤矿拉煤到神头二电厂,13时8分下班到小卖部买东西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9时从担水沟煤矿拉煤到神头二电厂,15时7分下班去二电厂门口买手套后返家无外出。

病例:

王某,女,家住山水文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8时25分到居然金地上班,12时回家,14时到居然金地上班,18时下班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18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佳和枫景二期。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3时30分去怡家园东门FT理发店烫头,18时回到老同志茶馆,19时在区第七中学对面小V家饭店吃饭,20时去东岸国际门口送人,20时30分返回家中。

11月15日,11时16分在小区多多粉丝便利店买东西,11时2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11时在小区多多粉丝便利店买东西,11时10分返回家中,21时30分在小区润森便利店买东西,21时4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杨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9时40分去海世界上班,21时30分下班回家无外出。

11月15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张某某,男,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9时左右去鄯阳西街兵老汉半亩地饭店上班,14时在饭店大厅就餐,14时30分下班回家,16时30分去鄯阳西街兵老汉半亩地饭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张某,男,家住南城街道南关村。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15、16日,8时10分到万达上班,18时下班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7日,8时10分到万达上班,17时50分到万达客都乐超市购物后回家。

11月18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赵某某,女,家住长虹西四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10时25分到万豪超市卖菜,10时37分回家无外出。

11月17日后,居家隔离。

病例:

刘某某,女,家住城区一中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1时35分去城区二中南中药店,11时55分去小区楼下临时摊位买水果,15时30分去东兴街路口蔬菜水果店。

11月15日、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6医院发热门诊给儿子看病留观。

病例:

齐某某,男,家住城区一中家属楼,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4日,9时35分跟母亲到二中往南中药店买药。

11月15日、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6时医院留观。

病例:

高某某,女,家住区三中对面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郭某某,女,家住刘家口集运站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8日,医院医院。

病例:

韩某某,女,家住西佳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胡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宝源公寓,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孟某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强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某,男,家住刘家口集运站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18日,医院医院。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居然之家馨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赵某某,女,家住南城街道幸福家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男,家住神头镇吉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杨某某,女,家住窑子头乡前寨村,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杨某某,女,家住神头镇大夫庄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张某某,女,家住孵化基地,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男,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某,男,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张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赵某,男,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安某,男,家住七里河畔小区南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11月13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1日

来源:山西晚报记者王晋飞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1
查看完整版本: 朔州朔城区新增73名病例,活动轨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