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城市交警支队获悉:该市区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市民错时免费开放现有的内部停车场,首批免费开放个车位。
今年10月底,晋城市人民*府办公室发出《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施行错时免费开放的通知》,要求市区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在确保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向市民错时免费开放。根据晋城市*府要求,晋城市文明办、晋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晋城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各单位,并公布第一批89个部门(单位)向社会开放个停车位,涉及晋城市直属机关事务中心系统、晋城市城区、泽州县、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城建委、晋城市卫健委等35个系统共89处停车场。
根据晋城市*府《通知》规定,夜间开放免费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8时30分到次日7时30分;节假日、休息日原则上全天向市民免费开放。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先来后到、停满为止”的原则,免费向非特定对象开放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类型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停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停车者需遵守开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规定区域内文明停车、安全停车、规范停车;开放的停车位在工作日上午8时后车辆未开走的,要及时通知车主,如不服从管理,影响正常办公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停车者应当自行保管好车内物品,开放单位仅提供停车泊位的免费使用,不承担车内物品遗失、车辆刮擦损坏等所致的相关责任;爱护公共设施及卫生,停放的车辆应保持车身整洁,严禁乱扔垃圾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者若损坏开放单位设备设施的,须照价赔偿。
山西晚报记者李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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