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年3月,太原市开展了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4月28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太原市医保局获悉,53家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分数低于80分,其中包括2医院、35家定点零售药店、16家定点门诊类医疗机构。
考核结果反映了这些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较为严重。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太原市对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太原市将健全完善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依法界定区分一般违法违规问题和骗取医保基金问题,全面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水平,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A
医院违规收费、药店串换药品问题突出
★通报显示,医院存在的典型问题有——
多计费、捆绑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超说明书用药、超限制用药等违反医保*策支付问题;过度检查、过度化验等违规诊疗问题;病历和医保本的填写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无价格公告栏、医保意见箱及医保投诉电话,无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案措施等易造成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的管理不规范问题。
★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典型问题有——
串换药品上传、易药换药等违规问题;购药信息上传有误,进销存账务不符等违规问题;处方不完整、不规范,大额消费登记不全等易造成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的管理问题。
★定点门诊类医疗机构存在的典型问题有——
未按照《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版)的标准违规收费问题;门诊慢性病服务超量开药问题;处方及门诊病历不完整、不规范,收费明细不全等易造成医保基金支出风险的管理问题。
太原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解释说,“考核分数偏低,反映出这些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意识不强、措施不力,需要引起重视,认真整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考核分数低于60分,将会被取消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需引起警示”。
B
这些行为都是骗保
那么,哪些行为会对医保基金安全造成影响,甚至涉嫌骗保呢?
根据5月1日即将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对于定点医药机构而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其他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为目的的行为都属于骗保。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都属于违反《条例》的一般违法行为,如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实施上述行为,则也属于骗保行为。
☆对参保人员而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等行为,都属于骗保。
☆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由医疗保障行*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别情形还要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
举报有奖,最高奖励10万元
太原市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实行“快奖”“重奖”,最高奖励10万元。奖励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奖励标准是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5%,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元的,按元奖励;二级奖励标准是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3%,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元的,按元奖励;三级奖励标准是举报事项查实金额的1%,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元的,按元奖励。同时规定,举报人为定点医药机构内部人员或者原从业人员,奖励金额在上述奖励标准至最高奖励限额以内再增加2%。
举报人可通过面访、电话、信函、网络平台4种方式进行举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可通过面访和电话的方式举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