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5时起,太原市小店区解除临时静默管理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年第号)
关于有序解除小店区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持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下,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基本实现社会面清零的小店区,从11月29日5时起,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
解除静默管理后,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管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1、严格出入区域管理。对解除静默管控区域和未解除静默管控区域的边界加强管理,非必要不跨区流动,跨区流动需持有效证明或通行证。城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均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2、加强核酸检测和防疫检查。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一天一检”,广大居民“三天一检”。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环境通风消*等防疫要求。
、加强基本生活保障。药店正常开放,继续做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农贸市场、蔬菜水果店、便利店等基本民生服务场所限流开放。民生保障、物资保供从业人员保持“两点一线”管理措施。
4、有序恢复区域内生产生活秩序。饭店有序开放,暂不提供堂食;开放式景区景点限流开放;非必要场所暂不开放。企业严格执行复工报备程序,符合管理条件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建筑工地,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闭环建设和生产经营。社会车辆本区域内正常通行。
5、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增强风险意识,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共同创建无疫环境,为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9日
太原迎泽区实施过渡期管控措施
根据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第号通告要求,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分析研判,迎泽区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起至全市全面解除临时静默管理期间,实施过渡期管控措施。11月28日,太原市迎泽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如下:
一、解除范围
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外的其他区域。
高风险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具体名单如下:
迎泽街道(个):青年东街10号南巷铁路宿舍1单元、青年路5号五中家属院1号楼1单元、青年路号湖滨丽景1号楼1单元。
桥东街道(1个):双塔东街2号电建宿舍2单元。
文庙街道(个):五龙口街黑土巷铁路宿舍东区10号楼1单元、五龙口街号山西传媒学院宿舍6号楼单元、上马街89号文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庙前街道(个):庙前街15号地税宿舍南楼单元、海边街1号、解放路7号2单元。
柳巷街道(2个):五一路5号铁通公司、云路街8号院。
老*营街道(1个):南内环街号老*营小区外西区1号楼单元。
郝庄镇(2个):朝阳街育阳小区东区1号楼5单元、朝阳街北一巷5号太行雅苑5单元。
以上名单将根据《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管控规定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管控要求
1、高风险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每天一次核酸检测。红码、*码人员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已纳入管控的重点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解除临时静默管理区域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管控规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抓好社会面动态清零,做到解封不解防、放开不放松。辖区各类人员要按照社区(村)提示,有序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证、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勤洗手、常通风。
2、所有人员要在辖区范围内有序流动,非必要不前往高风险区域或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商超、各类门店商铺等经营性场所要严格落实“四要素”查验、通风、消*等疫情防控措施,各类从业人员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4、餐饮企业在提供无接触送餐和自取服务时,避免出现多人长时间店内等餐情况。
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坚决做到“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6、返(抵)并人员请提前登录支付宝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