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百姓的心里,是正义的化身,然而却有人利用警察身份,动起了歪心思。9月7日,河津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成功查处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件,刑事拘留1人。
近日,河津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其被冒充人民警察的姚某某诈骗,现在该男子不知去向。该起案件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形象与公信力,河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平日里姚某某购置警服与带有警察标志的物品,穿戴后经常招摇过市,并对外宣传自己是警察。不久前,受害女子与姚某某在一个饭局上认识,并告诉对方自己在某一平台上被骗了几万块钱。
得知此信息,姚某某表示可以追回钱款,受害女子对此深信不疑。随后的日子里,姚某某多次以出门办案需要经费为由,开口问女子借钱共计人民币元;又以为父母看病为由问受害人要了一张额度为元的信用卡,姚某某将此信用卡套现后丢弃。之后,姚某某玩起了“失踪”。
目前,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姚某某以招摇撞骗罪依法予以监视居住,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而假警察往往会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以“私了”“摆平”“威胁”等手段进行欺诈。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更不得非法生产、买卖。
山西晚报记者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