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消息,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处罚决定书》,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处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计2.亿元。
据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公牛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亿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公牛集团创立于年,是中国制造业强企业,于年2月6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是插座行业的龙头企业。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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