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2日,榆次区在社会面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为全面准确落实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组研判,11月23日6时起,对榆次全域实施临时静默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静默管理期间全区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居家。
二、静默期间以村(社区)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三、临时静默管理期间,防疫、保供、保产、保稳、保安全、保宣传、保医疗等车辆凭证通行,保供企业“点对点”接送,医务人员凭工作证通行,其余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四、临时静默期间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五、临时静默期间内的外地游客、出差人员可凭山西健康码绿码,并持有前三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榆;暂不离榆的,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就地静默,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六、加大基本生活物资调配力度,强化粮油,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采取无接触式配送,保证广大居民消费不断档,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七、静默管控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摸清管控区域内重点和特殊就医人群情况,逐一建立台账,确保市民有就医需求时,第一时间提供帮助。各出入口要为就医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畅通就医通道。
八、在静默管控期间,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参与政策宣传、核酸采样、物资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3日
来源:锦绣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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