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城区关于新增83名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通告称,截至11月21日,朔城区新增83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诊断,18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65名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隔离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
冯某某,男,家住南城街道南关小康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某,男,家住南城街道城壕堰某号院,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某,女,家住光明安居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和丽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0时30分到和丽园小区东门众鑫药店买药,后回北曹村家中无外出。
11月16日,2时开车从北曹村回到和丽园小区家中,后居家隔离。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七里河畔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刘某,女,家住诚信名都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男,家住小平易乡耿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7时30分到二级路外环路口(朔州师范路北)彩票站买烟。
11月16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张某某,女,家住上地嘉园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在秋寺院村三姐家无外出,其中14日大姐从上泉观村来秋寺院村三姐家。
11月16日,18时从秋寺院村骑电动车到西关小康村送人,后回到上地嘉园家中无外出。
11月17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张某某,女,家住和丽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1时到和丽园小区东门众鑫药店买药,后回村,下午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1时45分驾车从北曹村回家,8时30分居家隔离。
病例:
郭某某,女,家住区六小学后侧西兴东某巷,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梅某某,女,家住阳光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吴某某,女,家住上地嘉园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郭某,男,家住水磨头花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尹某某,男,家住盐业工司对面新路顺食府,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6时30分到慧明蓝堡泰福药店买药后返家。
11月16日,居家隔离。
病例:
赵某某,女,家住奥林山水综合楼,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7时45分步行到芽芽乐口腔门诊上班,8时20分回家,11时30分到祥和小区同事家就餐,13时20分返家,15时30分到奥林山水旁众鑫药店买药,15时45分返家。
11月16日,集中隔离。
病例:
潘某,男,家住七里河畔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朱某,男,家住福善庄乡北辛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赵什八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宋某某,女,家住通宝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于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解某某,男,家住马邑花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某,男,家住山水文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男,家住山水文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杨某,男,医院公寓,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人员。
病例:
杨某某,男,家住水乡湾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陈某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男,家住智能金地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某,女,家住府西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范某,男,家住府西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刘某,女,家住诚信名都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17时30分到小区内健之堂药店取药,17时40分回家无外出。
11月17日,16时30分到小区内健之堂药店取药,16时45分回家无外出。
11月18日,居家无外出。
病例:
林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女,家住马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安某某,男,家住南榆林乡徐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赵某某,女,家住万福财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9时20分到全民便利店买菜,9时25分到对面水果店购物,9时40分回家无外出。
11月16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兰草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赵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吕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吕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闫某某,女,家住李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丁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8日,活动轨迹基本一致,6时30分左右到大运市场南大桥下流动摊贩买蔬菜,后返回家无外出。
11月19日,6时30分左右到大运市场南大桥下流动摊贩买蔬菜,7时返回贺家河村家中,8时去清水湾小区一期女儿家中,后返家无外出。
11月20日,居家隔离。
病例:
郑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孟某,男,家住神头镇大夫庄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姚某,男,家住金沙园北墙平房,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18时30分到诚信博园北门门房上班,再无外出。
11月17日、18日,6时40分从诚信博园北门出步行到物业食堂吃饭,后返回北门门房,12时从诚信博园北门出步行到物业食堂吃饭,后返回北门门房,18时30分从诚信博园北门步行到物业食堂吃饭,后返回北门门房再无外出。
11月19日,在门房上班。
病例:
李某某,女,家住厚德园二期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刘某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小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刘某某,女,家住御龙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9时40分在御龙苑小区对面众鑫药店买药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8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彭某某,女,现住物产小区2号楼对面平房,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9时10分去御龙苑小区,13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9时50分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9时45分步行到宾都超市(民福店)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8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王某某,男,家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常某某,男,家住物产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8时30分到刘大鲜肉店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10时到宾都超市(民福新店)购物,10时4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8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常某,男,家住物产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常某,女,家住物产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陈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男,家住万和城商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李某某,男,家住东兴东街,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6时驾车到铝厂对面第一泉水产冷库拉货,7时2分驾车到达大运菜市场北门志伟肉业购买猪肉,7时40分到对面营昌水产肉食卸货,8时10分到大运菜市场北门正大食品卸货,8时30分到老四川调味西隔壁售卖鸡蛋猪肉水产店卸货,8时58分到第一泉水产卸货,10时30分到古城地下商场佳乐美超市卸货,11时自驾车到达冷库,17时到东富院村大队附近卸货,18时30分到占卫家具城对面佳乐汇超市送货,19时到宾都红事汇厨房送货,20时返回冷库宿舍无外出
11月16日,10时驾车到慧明蓝堡小区对面第一泉水产零售点送货,11时47分自驾车到大运菜市场营昌水产肉食送货,12时30分自驾车返回冷库,15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11时到家门口废品站卖纸片,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8日,18时42分到水磨头小区附近欢乐福超市购物,19时3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9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刘某某,男,家住下团堡乡长头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6时到市邮政局门房,17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8时到友谊小区门外铺路,12时20分到友谊小区门外工地就餐,13时30分到友谊小区外继续铺路,21时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8时到市邮政局门房上班,18时下班返家无外出。
11月18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9日-20日,市邮政局保安室无外出。
病例:
刘某某,女,家住家和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4日,9时20分在小区门口超市购物,9时25分去米哥蛋糕店取蛋糕,9时28分在日升诚信超市超市购物,9时40分返回家中,13时50分去大运菜市场购物,14时6分到二文猪牛肉水产经销部购物,14时27分到二文猪牛肉水产经销部旁边调料店购物,14时40分返家无外出。
11月15日-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5时47分在小区后面小窗口无接触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8日,16时12分在小区后面小窗口无接触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9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刘某,男,家住家和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牛某某,男,家住园林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12时10分到邮政局上班再无外出。
11月16日,12时下班返家无外出。
11月17日,12时10分到邮政局上班再无外出。
11月18日及以后,居邮政局库房隔离。
病例:
王某某,女,家住家和苑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班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韩某某,女,家住金山怡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贺某某,男,家住民福东街国税小区后小二楼,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16时10分到豪德张辽路飞日网吧锁门,17时30分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1月16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韩某某,男,家住金山怡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马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6时55分到村委会附近小卖店买烟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8日,17时34分到村委会附近小卖店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19日,16时55到村委会附近小卖店购物,后返家无外出。
11月20日,居家隔离。
病例:
孙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贺家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高某,男,家住和丽园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9时20到和丽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买药,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6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李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11月15日,19时40分从家和苑小区回曹沙会后无外出。
11月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8时23到峰峰便利店购物,18时30到便利店斜对面水果摊买水果,回家后无外出。
11月18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彭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曹沙会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曾某某,女,家住华源万和城小区,经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丁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郭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及某某,女,家住华源万和城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0时35分去紫金商贸物流园(顺达门窗),11时29分去东鹏小区附近谷子孕婴用品购物,11时50分去宝源商务永银超市购物,12时30分左右返家无外出。
11月16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7日,11时左右去祥和元生鲜超市买菜,后返家未外出。
11月18日,居家隔离。
病例:
贾某,男,家住民福佳园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
刘某某,女,家住小村小康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吕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吕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田某某,男,家住北旺庄街道七里河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6日,11时56分大队门口临时摊位买橘子后回家无外出。
11月17日及以后,居家无外出。
病例: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
王某,男,家住东岸国际小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5日-18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9日,18时左右去名园小区西门做防疫工作,24时返家未外出。
11月20日,居家隔离。
病例:
武某某,女,家住东街万江宾馆西渔港湾南隔壁,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11月15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山西晚报记者王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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