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杨晶)“车牌”是车辆的重要信息。有些人觉得,挂着临牌上路不会被抓拍,也不会被查处,即使有了正式号牌也不愿意换掉。5月1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一起典型违法行为,提醒大家,临牌可不是“挡箭牌”。
5月10日,高速公安交警五支队一大队在辖区偏关收费站、河曲收费站部署警力,从严查处各项违法行为。14时30分左右,大队民警在河曲收费站检查一辆粘贴有临时号牌的白色越野车时,询问驾驶员是否领取正式号牌,驾驶员表示因近日出差,未及时领取号牌。可当民警例行检查时,却发现正式号牌就装在后备厢里,驾驶员这才犹犹豫豫地说是刚取回还没来得及安装。
随后,民警向其讲述了相关规定,告知其领取机动车正式号牌后,应当第一时间悬挂到机动车上,临时号牌同时失效。当事人领取机动车正式号牌后未立即悬挂,已涉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等待她的将是罚款元、记12分的处罚。
很多人可能会问,什么是“临时号牌”?交警告诉大家,“临时号牌”是机动车未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车辆牌照之前,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证明,是一种作为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牌照多用于买了新车后不能及时拿到正规牌照的新车,在此期间车辆上路必须使用临时号牌,它的法律效应和正式牌照是一样的,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作废。
交警介绍,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情况有五种,使用过期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就属于其中一种。其他四种情况分别是: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已申领机动车号牌但未悬挂或未粘贴(含临时号牌),使用公告作废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的。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元。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特别通行证,也是区别不同机动车身份的重要标志,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是每一辆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必须做到的,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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