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货卖到大商场
而且一开就是两个店
9月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太原市小店区万马仕百货、康宁生活广场,两家店铺因销售侵犯“Nike”“Adidas”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查处,涉案鞋、服装超过了三千件,店老板同为一个人。因涉案金额较大,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两节”临近,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在辖区开展了一轮又一轮的“双打”工作。近日,接到举报,万马仕百货、康宁生活广场内有销售假名牌服饰的,知识产权股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店铺里外装修考究,一个店铺内竟同时销售两个品牌的商品,货架上琳琅满目全是带有“Nike”“Adidas”标识的鞋子、服饰,店铺橱窗上还张贴着促销广告:“鞋特价元起甩”。
面对上门检查的工作人员,店老板拿出授权书,企图证明自己货源来路正宗,蒙混过关。“授权书是假的,店里存放的一沓沓标牌也都是假的。”小店市监局知识产权股工作人员在核对完相关手续后确认证书存在问题,立即对店内涉案鞋、服进行查扣,从现场查获的账册来看,7、8月销售额近5万元,该经营者行为涉嫌构成违反《刑法》相关规定。
据介绍,这是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查获的第二起类似事件,但以往是在路边摆摊销售,一查就跑了。这些违法经营行为主要以运动品牌折扣店或小区内搞折扣销售的形式,销售侵权假冒运动服饰。价格多在百元左右,正品大品牌折扣价也不会低到这价位。一些经营者意识不到这已触犯刑法。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他还提醒消费者,这些国际大品牌不会几个品牌开一个折扣店的,消费者从这点就可以确定是否真的是品牌方开的店及商品真假了。
目前,店老板已被刑拘,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食药环大队正在对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姬仙果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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