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朔州市委批准,朔州市纪委监委对山阴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南志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南志中身为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初心使命,知敬畏守底线,但其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纪法意识,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下属单位住房;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特定关系人谋取金融信贷、经营活动、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益;急功近利,盲目举债上项目;滥权妄为,违规决定建设办公用房、出借财政资金给私营企业、对未批先建房地产项目不予处罚;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南志中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朔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朔州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南志中开除党籍处分;由朔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朔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山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志中简历
南志中,男,汉族,年8月生,山西平鲁人,省委党校大专学历,年11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山西日报朔州记者站站长,山阴县委副书记;
年8月,任朔城区委副书记;
年11月,任朔城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年4月,任山阴县委副书记;
年6月,任山阴县委副书记、县长;
年11月,被免去山阴县委副书记职务、辞去县长职务。
年12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年9月,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系第六届朔州市委委员、朔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山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
日前,经临汾市委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二级调研员张旭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旭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领取信访补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为下属工作调动、职务提拔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旭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旭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旭生简历
张旭生,男,汉族,年11月生,江苏沛县人,本科学历,年6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6月至年3月,部队服役;
年3月至年12月,待安置;
年12月至年4月,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年4月至年5月,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年5月至年6月,洪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年6月至年6月,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
年6月至今,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二级调研员。
年春节将至,为保持有效震慑、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忻州市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核算中心主任杜云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年至年,杜云清借春节等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共计余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共计元。年7月,杜云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阳泉市广播电视台原党组书记、台长杨鸿龙等人借公务考察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年3月,杨鸿龙带队,一行5人驾车赴北京、长春进行业务考察,其间擅自改变行程,前往黑龙江省海林市雪乡旅游,造成不良影响。年1月,杨鸿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太原市小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原主任刘亚峰私车公养问题。年6月至年9月,刘亚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余元。年4月退休后,仍违规持有该油卡并多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年12月,刘亚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4.临汾市安泽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倪华锋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年10月25日,倪华锋赴某煤焦化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末次评审过程中,违规接受该公司组织的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年3月,倪华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晋城市沁水县盛融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张中社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年8月、年2月,张中社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外出考察,借机前往蓬莱阁、烟台金沙滩和鼓浪屿、金门等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1.3万余元。年6月,张中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