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闻喜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其中大学生村医岗13名(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在村卫生室,聘用后服务期5年,服务期满5年考核合格后可调整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所有岗位如以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以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相应岗位(不含专技13岗)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证要求:
报考具有资格条件岗位的,根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闻喜县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5.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6.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8.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非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四)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年、年毕业生),其毕业证须在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五)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人以及“山西省*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用(聘用)’”。
(六)其它条件要求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年9月2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
在闻喜县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