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山西省工商局公布十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涉及房地产、电信、教育等领域,最高处罚达80万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广告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
01山西越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年3月,当事人发布“鼎盛国际青创城”房地产印刷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投资灵活、门槛低、升值快、回报高”“紧邻五一路小学,为项目带来高保障的投资收益,业主自用划算”“15分钟直达太原火车站、20分钟达火车南站……”“毗邻五一路小学、师院附中,为您孩子的教育培养全程接棒、保驾护航!”等内容,构成“含有升值的承诺、用时间来表示距离、虚假广告”违法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年5月,太原市工商局杏花岭分局依法作出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80万元。
02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案
年1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发布“金尊府”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含有“国家级盛会落址加速区域崛起……未来升值潜力和投资价值不可限量”“高端配套环伺,为品质生活加冕:成成中学、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等知名学府,医院、医院……地铁3/6号轻轨等立体交通网,出入随心”“再造一个恭王府”等内容,构成发布“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法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年5月,太原市工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60万元。
03中国电信集团山西省晋中市电信分公司发布手机违法广告案
年11月,当事人在其营业厅门头LED显示屏发布“OPPOR11S手机”广告,广告中含有“OPPOR11S拍照最好的全面屏手机,绝配电信不限量”等内容,构成“使用‘国家级’‘最佳’等用语”违法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年5月,晋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依法作出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20万元。
04山西万博园农产品有限公司发布招商投资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山西万博特产市场”招商投资印刷品广告,广告中含有“投资回报:10%年回报,轻轻松松做农贸市场的房东,稳定无风险”等内容,构成“对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无风险”违法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年5月,太原市工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5万元。
05临汾丽都整形美容门诊部发布医疗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发布“丽都整形美容”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医院、世界第一无创注射品牌、山西疤痕修复第一品牌”等内容,构成“医疗广告未经审批、虚假广告”违法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年4月,临汾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行*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款4万元。
06太谷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药品违法广告案
年3月,当事人利用电视发布“九优牌清肺宁嗽丸”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张某某,家住……肺气肿、气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