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太原小店区坞城南路的某小区内,一些张贴在电梯间、楼道里、灯杆上的“分手通知”引发了小区居民的种种议论,虽然小区物业在第一时间组织保洁人员对这则“通知”进行了清理,但“通知”的内容还是引起了居民的不满。没过几天,同样的“通知”又出现在了小区了。这次,小区物业决定不再姑息,派出几名代表直接找到“分手通知”的源头来解决事情。
这是怎样一张“分手”通知呢?为什么会引发居民的种种议论,又让物业如此大动干戈呢?1月31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前往该小区了解情况。
“通知”内容让人不舒服
居民们意见不小
在小区了转了一圈,记者发现,让居民们不满的“分手通知”已经都清理了,但说起这件事,仍有居民还是气愤难平。居民李女士见过这张“分手通知”,她告诉记者,所谓的“分手通知”,实际上是小区周边一家火锅店的广告宣传单,A4纸的一半大小,内容却让人很不舒服。“通知点名指姓说一个叫王小健的人带着小三去火锅店大吃大喝,花的还是正房的钱,因此要和王小健分手,还要让大家看清他的嘴脸。”李女士说,“我觉得,这种广告让孩子看见了,影响真的不好。尤其是一些字眼,完全就是骂人的话。”
居民王女士说,她听到小区其他业主在群里议论这则广告,“反正我是不会去他家吃火锅了。”
“虽然能理解商家借这种手段来宣传,但还是不赞同。”居民何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就在小区附近的小学上学,最初看见广告单的也是孩子。“在电梯里、灯杆上都能看到,小朋友又好奇心特别重。”何先生说,女儿还问他:为什么有人要把分手通知贴在了电梯里?面对女儿的问题,何先生不知该怎么回答,把电梯里的广告撕掉了,又告知小区物业。
物业及时处理
保证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记者见到了客服部陈经理,她为记者还原了事情的来龙去脉:1月19日中午时分,小区保洁员在日常打扫时,发现在楼道里或是电梯被贴上了一些纸张,当时就通知了物业服务中心。
物业服务中心立刻派出保洁人员前去处理,清理的过程中,物业公司又接到了不少来自业主的反映。“附近的中小学生比较多,家长担心这样的广告会对孩子产生不良的影响。”陈经理说。所以他们一边组织人员对这则广告进行清理,一边电话联系广告上的商家,让商家停止张贴。
经过保洁人员一下午的努力,当天覆盖小区的东南角部分楼宇的“分手通知”全部消失了。可仅仅3天后,在1月22日,这则“分手通知”卷土重来,重新出现在小区的灯杆上、楼道里和电梯间。
这次,物业陈经理和保洁部、秩序部的负责人一同前往该火锅店进行交涉,要求商家进小区内清理所贴广告。“我们的电梯里都有广告牌,他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程序来申请,而不是以这种方式这样的内容进入小区进行宣传。我们能理解他的初衷,但不赞成他的做法。”陈经理说。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后,双方终于就解决办法达成一致,火锅店的老板也答应不会再以“分手通知”的形式进入小区进行宣传,而会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宣传。
随后,物业公司对小区里违规张贴的广告进行检查和清理,发现了在不少业主的家门上都有类型不同的小广告,在1月25日的时候主动约谈了在小区散发广告的几家公司,要求他们配合保洁员亲自去业主家进行清理。“我们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好小区的居住环境,保证业主生活不受影响。”陈经理说。
得知物业公司找到火锅店,清理广告的举动,小区有居民觉得,应该特别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点赞。
不良广告内容,如何举报
小区的公共区域张贴广告该不该受到限制呢?记者走访了南中环街上的几个小区。
有业主认为,现在的广告内容是五花八门、参差不齐,不乏有一些低俗、暴力,甚至是色情的内容,这类广告不光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拉低小区的形象和品味,所以不光不该在电梯内出现,在小区的其他地方也不应该出现。
某小区的业主李先生说:“每天在电梯里都能看到丰胸整形的广告,孩子也会经常问我为什么要丰胸,这让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他觉得,类似的广告不应该出现在小区里。
但也有业主认为,只要经过审核、符合相关法律的广告,在哪里投放并不重要。还有人认为,类似的丰胸或美容广告也经常在街头、电视、互联网或手机上出现,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很容易看到,因此,不能只苛责小区里的广告。
不良广告内容,如何举报?记者电话咨询了太原市工商局的广告管理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工商部门只能对广告内容是否违法进行监管,但投放地点和数量,都是广告公司和物业公司协商进行的,无需在工商部门申请或登记备案。如果市民对广告的内容有质疑,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就对相应的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山晚评论
广告既要讲规矩也要讲公德
作为广告的一种形式,“分手通知”之所以会出现,无外乎是商家为了博人眼球,籍此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这下倒好,印象倒是深刻,表面上看,广告本身似乎也达到了“广而告之”的目的,可惜,传递给受众的,却是相当负面的印象,正如有居民所说,“反正我是不会去他家吃火锅了。”广告的初衷本来是要树立商家和商品的正面形象,即使不加分,也不至于减分,现在这种遗臭于街巷的结果,恐怕也是商家始料未及的,更是不愿意看到的吧。
广告是公共传播区域,理应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再小的广告,也要讲规矩,尤其是城市管理和相关执法部门,应该依据相关规定,认真查处类似广告,不能容许这种有悖公序良俗的广告大行其道。这不是广告能不能出现在某个小区里的问题,而是应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退一步讲,即使“分手通知”这种广告没有问题,那也应该符合公共道德的要求。曾记否,有电视台在吃饭时间播出妇科用品的广告,引起众多观众不满,广告后来被叫停。这就是说,广告也要讲公德。广告本身没问题,并不代表随时随地可以传播,要看受众、看时间、看场合。这既符合受众的利益,其实也符合商家的利益,因为,只有当广告在合适的环境被受众接受,广告才能起到正面的影响,才能发挥其正面的作用。
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张梦莹实习生李静芳
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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