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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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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房地产中介在网上发布虚假房源诱客现象,将有望得到终结。8月25日,记者从山西省住建厅获悉,机构自行发布、通过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被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从各类渠道上撤除。不少买二手房、租赁房屋的市民都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刷网络寻找房源信息时,满心欢喜地致电中介求租求购心仪房源,却发现这套房源已经出售或出租。失望之余,已在网站留下个人联络信息的业主或网友,开始被各类推荐房源的中介来电骚扰。今后,这样的问题将得到改善。根据要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应当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查验房主资料、核验房源、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等,必须实名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同时机构自行发布、通过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各类渠道上撤除。据悉,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山西数字房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中介机构和租赁当事人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服务。下一步,山西还将有相应惩罚措施相继出台,以进一步规范省内房产中介市场。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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