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太原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起草了《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对儿童购票、携带物品等诸多乘车细节做了规定,并面向公众征集宝贵意见。
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禁止乘客携带进站和乘车的相关物品,包括——活禽、猫、狗等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或者其他乘客乘车的动物,有标识的导盲犬和*警犬除外;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疏散的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等等。有些行为也会被禁止,比如——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未经运营单位许可,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者广告等影像制品等等。另外,每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乘车,超过数量的儿童需按超过人数购票。乘客每次进闸到出闸时限为分钟,车票超时,乘客应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超时车费;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程部分的票款。按照有关规定,逃票乘车的,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10倍罚款;对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以票务规则中许可的为准)乘车的,按线网最高票价五倍的票款罚款。即日起至9月22日,市民可在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中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