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服务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山西省面向国内部分高校选调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国内部分高校(见附件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选调单位为省、市直机关,全省计划选调名(见附件2)。二、选调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治素质好,有*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年1月1日至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大学本科生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
中共*员(含预备*员);具有参*入伍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励。选调条件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年12月21日9:00至年12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
5.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电子邮箱:s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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