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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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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这是一个积案。它跨越两个世纪,跨越了6届全国律师协会,跨越了7届司法部,最重要的是跨越了28年。《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当年在《中国律师》杂志工作时就为这个案件奔走呼吁,田文昌、顾永忠、李贵方等一批律师作为全国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的主力*,也为这个案件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国律师界不知多少仁人志士为此案披肝沥胆,但迄今还没有达至最后的公正。
这是一个旧案。案发时张*律师还正当壮年,如今已是年近八旬的老者,尽管体弱多病,但抗争的精神依然没有倒。一个人经历了这么多的打击、经历这么多的失望甚至绝望,但精神不倒。他还想活着看看,这个旧案到底能得到怎样的解决。
这是一个难案。张*律师已经申诉了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可见这个案件难到了什么程度。在中国,一个案件要经过多少次不断的申诉,才能获得司法机关的
年5月26日下午,在北京,有关张*律师案的研讨会举行,顾永忠、李奋飞、陈永生、刘计划、支振锋等知名法学学者与会,对该案进行了研讨。此时,距离年6月张*被逮捕,已经过去了整整28年。今年已经八十高龄的张*律师介绍完案情,不禁老泪纵横。他说:自己已经申诉了次,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希望在临终前能够听到“公正”两个字。正如中国*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当场评价,张*老律师的诉说,“字字血、声声泪”,谁听了都为之动容。
乡*府起诉村委会,张*挺身为农民代理
张*,年5月出生于一个革命老干部家庭,是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年案发前,任*协山西省委调研室副主任、*法办公室主任、农工民主*山西省直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职律师。当时组织上已经考虑将他调至山西省检察院出任副检察长,正在考察中。如果不是为昔阳县庞家峪村的农民代理那起土地纠纷案件,辉煌的仕途正在等待着他。
他到底卷入了一起什么案件呢?这还要从“文化大革命”说起。
年“文革”中,“一平二调”盛行。昔阳县安坪公社(现乐坪镇)曾组织26个村在庞家峪村集体所有的亩河滩地上修大寨田,建果园、农场等。从这时起,庞家峪村农民一直告状,强烈要求退还属于他们的土地。“文革”时一哄而起建的果园和农场,没有一两年就废弃了,抛荒多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庞家峪村农民又自发耕种起了这块地,并承包到户。年和年,县、地两级*府,分别以庞家峪村“抢占”乡办农场土地为由发文,强令庞家峪村退出“抢占”的土地。庞家峪村农民坚决不退出。于是在年3月26日,在昔阳县委、县*府的授意下,安坪乡*府把下属的庞家峪村告到昔阳县法院,要求庞家峪村退出“抢占”的亩河滩地,并赔偿损失。
庞家峪村农民感觉如果没有“青天”来为民做主,在县法院审理的这场官司肯定打不赢,于是积极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也求助于新闻媒体。新华社收到该村村民的反映后,派记者李果采访调查此事。年3月31日,庞家峪村委会委托李果找到张*,请张*担任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张*开始觉得这起诉讼农民很难胜诉,不太想代理。但庞家峪村农民找到张*家中悲切陈情,声泪俱下,苦苦恳求,让张*觉得实在难以拒之门外,于是答应了这些上门求助的农民兄弟。
张*心里很清楚: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年第73号文件《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乡(镇)、村企事业单位租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凡恢复耕种的,应退还农民集体耕种,所有权仍属于原农民集体。
庞家峪村委会在律师事务所正式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张*和妻子郭章梅依法担任庞家峪村农民的诉讼代理人。郭章梅当时是太原市委*校的法学教师,也是兼职律师,夫妇两人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年4月1日,昔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土地纠纷案。张*和郭章梅坚决依法维护庞家峪村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了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审阅同意的代理意见,认为这块地依法应属庞家峪村农民集体所有。昔阳县法院当庭宣判这块地为国有,交安坪乡*府。庞家峪村农民坚决不服,上诉到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年7月,晋中中院终审裁定,讼争土地归国家所有,庞家峪村将所占土地交归安坪乡*府,由26个村共同协商共管。
土地纠纷案败诉后,年7月24日,庞家峪村农民依法申诉到山西省“四大班子”。年9月6日,时任山西省*协主席李修仁看了庞家峪村农民的申诉状后告诉张*:“庞家峪村老百姓不但说的很有根据,而且很有道理。这块地土改时确权是庞家峪村的,后来虽然县里和乡*府占用,但一直到现在,土地税务和统销粮还是庞家峪村交。没经过国家依法征购,怎么就变成国有的了?而且三中全会后已经承包到户,依法30年不变,怎么不让农民承包了?*协要进行民主监督,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李修仁在庞家峪村农民的申诉状上明确批示:省*协召开这一土地案的专家研讨会,提个合理合法的建议。张*持李的批示请示时任省监察厅长兼省*协*法委主任王道修。王指示按李修仁的批示,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法律专家开论证会,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然后提出建议。
张*根据李修仁和王道修的指示,以省*协的公函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府土地局和法律专家等14个单位参加,召开了庞家峪村土地权属纠纷案研讨会。会前,李修仁接见了全体与会人员,并讲了他对此案的看法。
研讨会一致认为,昔阳县法院对这起土地权属纠纷案的判决是错误的。会后,年11月14日,《法制日报》头版刊登《山西省*协对一起土地纠纷案的判决进行民主监督》,对研讨会予以高度赞扬。
根据领导安排,由新华社记者李果撰稿,在《山西*协报》上发表《证据不力的判决》反映社情民意,履行民主监督。由于张*是该报特约记者,领导指示张*署名。张*按照领导的要求,虽然没有撰写稿件,但稿子发表时署了名。
张*又根据领导指示,持省*协公函到北京,就此案向国家土地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国家土地局认为,昔阳法院关于这起土地纠纷案的判决是错误的。听闻此事后,昔阳一些人说,张*到北京告了他们的状。其实张*这次到北京,是*协领导指示,组织安排,完全是履行公务。
年春节后,庞家峪村农民要到省*协上访。张*得知后,向李修仁和王道修请示,应该如何对待这些上访农民。李修仁指示:“接待人民群众申诉,是人民*协的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