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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6 11:53:00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决定实施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改革创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为我省转型发展蹚新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需要,对接我省传统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六新”突破,按照科教强省、人才强省的新要求,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做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第一方阵,重点支持建设60所左右基础能力强、校企合作深入、办学质量高的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到年,列入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服务能力、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引领带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质培优,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建设原则——坚持产教融合。

创新中等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运行模式,拓宽校企合作内容和途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互惠共赢,协同育人,协同发展。

——坚持扶优扶强。

支持基础条件优良、改革成效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引领高水平建设、开展高水平办学、聚焦高水平育人,积累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特色发展。

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立足山西实际,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为我省产业走向全国、全球产业中高端提供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重点任务(一)高标准加强*的建设

把*的建设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各方面全过程,实现*的工作全覆盖。发挥*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治核心作用,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育人,为国育才。

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引导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员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和改进*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教风、学风建设水平。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高站位落实立德树人

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构建“思*课程+课程思*”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

创新思*教育模式,打造思想*治示范课堂,形成德育特色案例和课程思*教育案例。

加强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持续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

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创建名班主任工作室,校企共建德育实践基地。

引导学生自觉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规范,持续开展“文明风采”活动,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三)高融合促进校企合作

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创新基地,协同开展课题研究、技术创新,合作开发岗位规范、教学资源。施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建立*校行企共同参与的多主体质量评价机制。

牵头组建或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行模式,促进集团成员间深度合作、资源共建共享。

鼓励开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改革试点。

(四)高水平建设骨干特色专业

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重点建设2-3个高度对接产业的骨干特色专业,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融入教学内容,每个骨干特色专业建设6-8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资源,实现教材、教辅、实习实训项目、课件、主题素材库等有机融合,创新教材形态,助推在线精品课程建设。

推动“课堂革命”,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和学生评价体系,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

按照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1-2个以产业链为基准的专业群,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共享共建教育和培训资源。

(五)高素质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坚持“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第一标准,提升教师思*工作、专业教学、实训指导、信息化教学能力。

加强教师实践锻炼,全面落实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实践以及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

优化教师结构,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聘请行业企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兼职任教,“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不低于75%,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加强名师工作室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助推教改研究与实践。改革教师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

(六)高效力提升治理水平

以学校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构、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规范、科学、高效的现代职业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推进*策法规、制度标准落实,持续规范办学行为。建立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

贯彻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及时优化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升级校级课程标准。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手段推进学校治理方式变革,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提升管理队伍能力,造就一支*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管理队伍。

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决策学校重大问题。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七)高品位培育校园文化

坚持正确的文化建设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文化育人工作创新。建立健全文化建设制度,完善以文化人机制。

挖掘本土特色文化,凝练学校核心文化,提升师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体现绿色校园、生态校园理念。

深入推进活动育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明礼仪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八)高起点推进信息化建设

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统筹信息化整体规划,建设系统连通、数据融合共享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类数据管理和交换的信息化。

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确保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职工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的能力。

建立教学能力竞赛机制,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职业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拓展教育教学空间,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九)高质量服务社会发展

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积极实施“1+X”证书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稳步扩大参与学生规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面向广大农民开展文化和技术技能教育。

(十)高层次推动对外合作

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在学校发展、专业建设、课程标准制(修)订、教师培训、升学就业、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加强合作。

探索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交流合作,更新办学理念,建设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提升教育教学服务能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合作,培养国际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本土化,探索建立援助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渠道和模式。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立项的学校须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二)申请立项的学校须满足《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遴选条件》(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一)项目申报

各市教育、人社、财*部门要根据《遴选条件》,统一组织所属学校的申报和初选工作,将推荐学校的排序情况及相关材料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省教育厅,省属技工学校直接报省人社厅。

(二)项目遴选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厅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遴选推荐(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专家推荐意见并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学校名单。

(三)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期为3年。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厅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论证,正式批复后启动项目建设。《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厅备案。

(四)检查验收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厅将制订与项目建设配套的管理办法和验收标准,组织事中监督指导和事后质量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立项学校,将终止立项和经费支持,并根据情节轻重,暂停该校1-3年内其他省级项目的申报资格。

对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立项学校,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厅将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作用,加大*策支持,协调项目预算,加强过程监管,推动项目建设。各市要组织好本市学校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加强对申报学校的指导,督促本市立项学校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及时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立项学校要发挥主体作用,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建设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

省财*厅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项目建设任务顺利推进。市、县(区)*府和学校举办者要明确职责,加大对立项学校的经费支持,不得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各立项学校要统筹安排各渠道建设资金,制定科学完善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科学、规范、合理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性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升级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建设的费用不超过财*资金总额的50%,用于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及培训的费用不超过财*资金总额的5%。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三)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专业设置、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选人用人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立项学校大胆试、大胆闯,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严格审核把关

各申报学校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各地要按程序确定推荐立项学校,确保结果公平公正。申报材料(双面打印15份)和佐证材料(双面打印5份)于年3月5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或省人社厅职建处;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XXX学校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申报书》《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建设方案》《山西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任务书》。

★省教育厅联系-

★邮箱:zcjd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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