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为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本次选聘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公正原则;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二、选聘岗位晋中市太谷区部分行*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三、报名条件3、经我区人社部门开发,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5、户籍不限;6、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报名程序1、发布报名公告于年9月25日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