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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15 1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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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上期:00年3月6日1热闻

1建设南路段如火如荼施工预计4月0日可完工!

疫情防控不松懈,复工复产再提速。随着春暖花开、杨柳吐绿,我市各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施工建设,全面开启加速跑模式,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来到建设南路段施工现场,挖掘机、混凝土车机声隆隆来回作业,工人师傅们佩戴口罩加紧施工,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据山西安装集团建设南路段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闫*介绍,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加快工程复工,他们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处置应急预案。施工中施工人员全部以本地工人为主,同时他们对进场人员全部进行了14天的体温检测观察和出行轨迹摸排登记,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场作业。该工程于月15日复工以来,他们每天对工人进出场进行消*和体温检测,并发放口罩。就餐时,采取本地工人回家就餐,其他人员采取分餐制就餐,严格做到疫情防控和施工建设两不误。在施工现场了解到,自去年年底建设南路段主路工程完工后,山西安装集团抢抓疫情防控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早日完工。当前建设南路(康乐街—锦华街)段非机动车道电力、通信、污水、照明、雨水、中水、给水等管网已全部敷设完成,正在进行非机动车道两侧路岩石的铺装。建设南路(锦华街—新华街)段非机动车道灰土垫层完成87%,人行道已开始铺装。主动服务、精准对接,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和生产建设两场硬仗,我市安排了工作专班,为项目复工复产开辟了协调服务“绿色通道”。闫*感激地说这一举措帮助他们解决了施工中的一大难题,“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地下管线较多,影响施工进度,建设南路(康乐街—锦华街)段燃气、电力管线大都在非机动车道下,为了道路安全考虑,需将燃气、电力管线进行重新布线改迁。市住建局靠前指挥,主动服务,积极与电力、燃气等部门协调对接,很快帮助他们解决了这一难题。现在燃气、电力管线已改迁至绿化带。这一难题的解决,加快了整体工程的进度。目前,该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预计4月0日可完工。”

闫*表示,随着气温回暖,他们将紧抓疫情防控不松懈,安全施工再提速,倒排工期,加班作业,保质保量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建设南路段工程早日竣工通车,方便广大群众出行。(摘自:高平市人民*府)

高平公安快查快处焚烧秸秆案件40余起!

进入春季,风干物燥,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高平市坚决查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3月份以来,为了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等野外非法用火问题的发生,高平公安快查快处,依法惩处了一批野外非法用火者。一、南城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南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龙渠村、唐庄村、上庄村川野线附近巡逻检查时发现,违法人员焦某花(女,高平市南城办龙渠村人)、赵某珍(女,高平市南城办龙渠村人)、申某旺(男,高平市南城办谷口村人)、刘某刚(男,高平市南城办唐庄村人)分别在自家田地里露天焚烧秸秆。目前,4名违法嫌疑人分别被依法给予行*处罚。二、河西中心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河西中心派出所不断加大辖区范围内巡逻检查力度,于近日连续快速查处4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分别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春(男,河西镇乔村人)、王某生(男,河西镇司家川村人)、司某肉(女,河西镇司家川村人)、司某法(男,河西镇司家川村人)依法给予行*处罚。三、马村派出所连续查处5起焚烧秸秆案件马村派出所紧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连续查处5起焚烧秸秆案件,对违法嫌疑人张某花(女,马村镇康营村人)、武某保(男,马村镇唐西村人)、王某锋(男,马村镇马村人)、王某萍,(女,马村镇西周村人)、陈某炉(男,马村镇永安村人)5人分别给予行*处罚。通过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有力降低了辖区火灾的发生。

四、野川派出所查处1起焚烧秸秆案件

野川镇*府工作人员报警称:在野川镇东沟村常家沟自然村有秸杆正在焚烧,现场没有发现点火者。经野川派出所调查,违法嫌疑人常某旺(男,野川镇东沟村常家沟人)独自一人到地里将秸杆点燃后便返回家中。目前,野川派出所已依法对常某旺给予行*处罚。五、原村派出所查处1起焚烧秸秆案件原村派出所接原村乡*府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在原村乡牧沟村有秸秆正在焚烧。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日风较大,起火处靠近林区,派出所民警会同乡*府护林防火工作人员立即对明火进行扑灭。经多方走访调查,对违法嫌疑人史某龙(男,原村乡牧沟村人)依法进行了行*处罚。六、米山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米山派出所在辖区重点部位和路段加强巡查,于近日在酒务村、云泉煤矿和米山煤矿附近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分别对违法嫌疑人李某锁(男,米山镇云南村人)、李某旺(男,米山镇云南村人)、李某圭(男,米山镇米东村人)、高某根(男,米山镇米东村人)依法给予行*处罚。七、陈区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陈区派出所配合镇*府加大查处力度,连续查处4起焚烧秸秆案件,对违法嫌疑人张某龙(男,陈区镇浩庄村人)、王某美(女,陈区镇石村人)、牛某兴(男,陈区镇陈区村人)、姬某斗(男,陈区镇中庄村人)4人分别给予行*处罚,有效降低了辖区火灾的发生。八、北诗派出所连查8起焚烧秸秆案件北诗派出所连续查处8起焚烧秸秆案件,对违法嫌疑人毕某亮(男,北诗镇南诗村人)、杨某东(男,北诗镇西诗村人)、杨某彦(男,北诗镇西诗村人)、赵某胜(男,北诗镇西诗村人)、杨某香(女,北诗镇西诗村人)、吴某莲(女,北诗镇拥万村)、张某梅(女,北诗镇拥万村)、毕某卫(男,北诗镇炉引村)8人分别给予行*处罚。

九、神农派出所连查3起焚烧秸秆案件

为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神农派出所周密部署,不断加大辖区范围内巡逻检查力度,连续快速查处3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珍(男,神农镇小河西村人)、闫某平(女,神农镇团东村人)、郜某中(男,神农镇东沙村人)进行行*处罚。十、寺庄派出所连查4起焚烧秸秆案件寺庄派出所连续快速查处4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分别对违法嫌疑人刘某根(男,寺庄镇长平村人)、韩某连(女,寺庄镇伞盖村人)、崔某根(男,寺庄镇伞盖村人)、史某香(女,寺庄镇明家沟村人)依法给予行*处罚。十一、永禄派出所连查起焚烧秸秆案件

永禄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秋子村巡逻时,发现张某义(男,永禄乡秋子村)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3月日,在对辖区永禄村巡逻时,发现王某根(男,永禄乡永禄村人)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荒草。

目前,永禄派出所分别对人依法给予行*处罚.

十二、石末派出所连查起焚烧秸秆案件石末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石末村、晁山村巡逻时,发现贺某英(女,石末乡石末村人)、姬某忠(男,石末乡晁山村)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荒草,石末派出所分别对人依法给予行*处罚。

当前,我省已经进入森林高火险期。高平公安呼吁广大市民,严禁进行点火野炊、燃烧秸秆等非法野外用火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同时,高平公安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防各种野外非法用火行为的发生。(摘自:平安高平)

3中共高平市委组织部公示!

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赵育民,男,现任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副所长(股级),拟任市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0月生,高平陈区人,在职大学学历,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步兵第一八八师56团炮营营部战士、警卫连班长,团8连一排排长,装甲团警卫侦察连副连长、装步营装步一连连长、司令部管理股股长(副营);市公安局科员,年8月任现职。

张斌,男,现任市公安局寺庄派出所副所长,拟任市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0月生,高平石末人,在职大学学历,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年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公安局科员,永禄派出所副所长,年1月任现职。

史韶华,男,现任市公安局原村派出所教导员(股级),拟任市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年1月生,高平三甲人,在职大学学历,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市看守所科员,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网监中队副中队长、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年1月任现职。

石洁琴,女,现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科主任,拟任市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年5月生,高平米山人,在职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妇幼保健院护士,年6月任现职。

王陆儿,男,现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拟任市直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年5月生,高平三甲人,在职大学学历,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高平县防疫站干事;市防疫站劳卫科科长、环卫科科长、消杀科科长、防疫科科长,*支部委员、站长助理、计免科科长,01年1月任现职。

姬春花,女,现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高平石末人,大学学历,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卫生防疫站职员,年3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从00年3月7日至4月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高平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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