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乡镇、城区工会联合会:
按照晋中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晋中市总工会落实晋中市支持企业稳岗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工会联合会可以使用工联会工会经费用于非祁县籍职工开展“就地过年”活动。
二、各工会联合会根据市总文件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地过年”系列活动,县总工会在各基层工联会开展活动基础上,对报送下列活动作品的原创者择优予以奖励(附原创者姓名、单位、性别、推荐工联会名称,注重女职工参与率)。
1、“我的一份春节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