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灵石县公开招聘*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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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府批准,决定采取*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符合岗位的年龄条件
30周岁及以下为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条件;
(五)具有灵石县户籍(含本县毕业生生源)。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灵石县招聘*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灵石县人民*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年11月7日--年11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天石新城劳动大厦)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在异地人才市场存放的,由异地人才市场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7)下载并如实填写《年灵石县招聘*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两份,A4纸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4、考试收费标准按晋发改价格发[]号文件执行,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由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分采用百分制。
3、笔试时间:年11月18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年11月16日
领取地点:原报名处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名单在灵石县人民*府门户网站(网址:
五、体检、考察
按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表现、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核。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聘用),并在灵石县人民*府门户网站(网址:
七、用人方式及管理
用人方式采取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各用人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合格的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列入预算,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标准:元/月,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
监督--
灵石县招聘*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xlsx
石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二).xlsx
乡镇工作经历证明(附件三).docx
年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四).doc
灵石县公开招聘*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领导组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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