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三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日开展了“一盔一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6月13日,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原平京原路与前进街交叉口附近时,驾驶人刘某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被民警依法处罚。经了解,刘某建系忻府区高城村人,当天带着几个村里的亲戚朋友到原平赶集。民警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佩戴好头盔,充分了解电动三轮车载人的危险性,并发放了交通安全教育书籍。随后,驾驶人和乘车人都表示认识到了错误。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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