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控编进人卡”和“进人计划卡”,事业单位编制计划内增人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取消附着在职称评审上的一切非专业条件;推“绿卡”制度,高层次人才来晋,住房、配偶就业、子女上学无忧;利益导向及荣誉给予,激励科技人员“跳起来摘桃子”……3月29日,省*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我省将放出7大招,实施31条*策措施,涵盖人才管理体制,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保障等,激活人才资源。这是我省首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其中创新亮点频闪。
亮点1事业单位编内增人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
长期以来,我省僵化的计划管理体制束缚了人才的活力,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被*府侵占,人才的自主权被用人单位侵占,这种自主权的错位,严重压制了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白秀平介绍,《实施意见》坚决改革计划体制的管理模式,首先就是取消“控编进人卡”和“进人计划卡”。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策性安置优先、招录招聘为主、市场调剂补充”的原则执行,当年新进人员不超过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确保财*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其中*策性安置在15%左右,公开招录80%以上,市场调剂量控制在当年新增人数的5%以内。
“我们还将人员计划分解权限,下放到各市和省直主管部门,今年全省人员计划下达单位从往年的个减少到个,即11个市和省直主管部门,减幅达91.4%。”白秀平介绍,“我们还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不仅超编、超岗、计划外违规进人一律不予办理工资核定手续,而且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这项改革,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变具体性前置审批为总量性后置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计划对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干涉。
改革处级干部职数备案和干部调动审批制度。目前,省委组织部正在加快下放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任免、调动权限,实现由用人单位自主选人用人。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招录工作机制。通过优化招考流程,简化考录环节,明确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各环节时限,大幅压缩公务员考录周期,从发布公告到正式上岗控制在天以内,比原来缩短了1个半月,为用人单位和考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改革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模式。全省部署了2个方面试点,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备案管理试点,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取消行*级别、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式改革试点,推动事业单位自主用人和去行*化改革。
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事业单位编制计划内增人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自行决定招聘方式、岗位条件、招聘批次、规模时间。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和进行专项招聘。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以及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白秀平介绍,上述5项改革举措,意在全面落实用人主体“用什么人、什么时候用人”等方面的自主权,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积极性。
亮点2应用型人才评职称,不再要求发论文
改革传统的人才评价机制具体措施有三方面。
实行职称评聘“4个取消”。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价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初、中级职称评价取消外语考试要求,高级职称评价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人员取消外语考试要求,其他人员凡不以外语作为工作必备条件的,原则上也要取消外语考试要求。应用型人才职称评价取消论文限制性要求,代之以体现专业技术业绩水平的产品研制、技术推广、专利、病历、教案等成果作为评审依据。
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不受用人主体岗位设置的限制,在职能部门严把标准条件、严格全程监管的前提下,实行“个人自主自愿申报、社会公开公正评价”。同时,在岗位聘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用任期制,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职称岗位动态调整,增强人才队伍活力。
设立“绿色通道”。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岗位设置等条件限制,破格晋升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参加对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白秀平介绍,此项改革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确立了职称评价的社会属性和功能定位,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改革力度之大全国领先。由于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已经向社会公众释放了*策信号,年应用型人才集中的工程、农业两大系列职称申报人数分别增长了70%、90%,其中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社会反响非常热烈,改革效果非常突出。
亮点3大幅精简人才流动限制环节
“我省将构建全新的人才流动机制。”白秀平表示,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所有制、人事关系等制约,消除人才流动障碍,构建人才自主选择、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新体制,《实施意见》提出,改革现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的行*管理制度,大幅精简人才流动限制环节,实行“顺向流动市场配置办理、横向流动单位协商办理、逆向流动科学调控”。举例来说,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差额事业单位,可称顺向流动;流动到另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可称横向流动;流动到行*单位成为公务员,称逆向流动。
构建全新的人才流动机制还包括三方面:一是打通*企人才流动通道。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鼓励支持**机关干部离岗创业。二是敞开事企人才双向流动通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多点教学等工作,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或科技成果离岗创业;高等院校可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入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三是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放宽艰苦边远地区招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历、专业、开考比例等限制条件,提高从*府购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招录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引导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白秀平表示,此项改革意在鼓励人才在市场上无障碍流动,在交易中实现自身价值量,在人才价值量的引导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使用人才的浓厚氛围,有效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特别是随着全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启动运行,和各项社保制度转移接续办法的不断完善,为**机关干部跨地域、跨体制流动扫清了制度障碍。”值得一提的是,鼓励支持**机关干部离岗创业,这项改革属我省首创。
亮点4高层次人才来晋,配偶就业子女上学可解决
我省全面对标发达地区,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策。在引才*策方面,对能够引领全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领*拔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方式,由省财*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根据引进人才的专业经历、技术贡献,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岗位已满的事业单位可特设岗位聘任,就是要做到“虚位以待、随到随聘”。为鼓励用人单位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市场竞争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明确,企业引才所需费用可全额列入经营成本,事业单位引才费用可从事业经费中列支。
在引才方式方面,我省探索评审式、举荐式、合作式等多样化的人才引进方式。从教育部所属高校、中科院和其他科研院所积极选调优秀专业人才到我省高校挂职担任副校长。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方式来晋创新创业。对我省急需的一流人才实行专用编制、人编捆绑、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周转池制度。
我省还将实行“绿卡”制度。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晋工作,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居住地,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周转房。随迁子女可在省内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就读。随迁配偶暂时未落实工作的,先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省还组织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推介山西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越的创业创新平台,邀请海内外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
白秀平介绍,通过上述保障措施,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开辟全程各环节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他们的子女就读、配偶就业、住房保障等后顾之忧,使他们在晋安心工作、愉快生活,集聚形成山西引进高层次人才*策的“洼地效应”,吸引更多海内外高端人才及其团队来晋建功立业。
亮点5利益导向、荣誉给予,让优秀人才名利双收
我省将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策,建立利益机制导向、薪酬分配导向和表彰奖励导向,激励科技人员跳起来摘桃子。
在改革薪酬制度方面,我省将加大科研人员薪酬分配倾斜力度,在实行财*工资总量包干改革的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开展绩效工资改革试点,可在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5倍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在此基础上,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方式,试点单位对“高精尖缺”人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协议工资制或年薪制;对因重大科研任务、科研项目等临时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在项目周期内实行项目工资制。
在促进成果转化方面,我省将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所得净收益中用于奖励课题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的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50%提高到70%,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在实施表彰奖励方面,省*府设立“山西省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山西省人才工作贡献奖”,定期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团队及在人才培养、引进、开发、使用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利益导向和荣誉给予,使优秀人才“名利双收”。
亮点6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破解毕业生就业难题
我省还将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比如,深化教育改革。针对我省长期以来存在的人才培养和使用结合不紧密、专业学科设置和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实施意见》提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三方评估,加强毕业生就业稳定性监测,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要调减直至取消招生计划。通过市场就业信息的反馈和调节,支持和帮助高等院校提高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有效供给率和就业成功率,从源头上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
针对我省高端人才匮乏、支撑产业发展的人才短缺、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三个工程”和“三个计划”,即“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和新兴产业领*人才培育工程”“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和“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三晋首席技师培养计划”。
《实施意见》还明确,“到年,省市县三级财*人才专项资金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领先中部六省”的人才发展资金投入目标。
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选择若干试点单位,试行科研项目牵头人(单位)先行自主融资、*府全额担保贴息、科研成果收益偿还与*府宽容失败、共担风险*策相结合的新机制。打破科研经费“吃大锅饭”的体制,充分发挥财*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着力拓宽科研经费来源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项改革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独创性、探索性和针对性,对解决人才投入不足、投入渠道单一、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亮点7开发区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
开发区改革在我省转型综改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在人才流动、成果转化、创业扶持、收益分配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此项改革是落实省十一次*代会“用先行先试擦亮转型综改试验这个金字招牌”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打造山西“人才特区”、搭建平台、筑巢引凤的生动实践。
白秀平介绍,我省将创新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实施职员制改革,淡化行*色彩,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着力打造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充满生机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引领各类开发区大胆创新、率先突破,构建更灵活、更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推动全省开发区二次创新创业,努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发展环境。
山西晚报记者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