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山西不可降解塑料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3月5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对《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5章,26条——
适用范围为在本省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实行名录管理。名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由省人民*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论证评估后提出,报省人民*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预算。《规定》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府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可循环、可降解材料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不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替代、循环产业发展,并给予*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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