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引进生物医药企业最高按照地方财*贡献额的85%进行奖励,提供用地、人才、物业等方面的配套支持……
12月22日,山西综改示范区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山西综改示范区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生态提供了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适用于在山西综改示范区注册、纳税,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细胞及基因等领域的生物医药企业和项目(使用财*性资金和区属企业或平台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除外)。
针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国内发达省、市的有效做法,对新引进生物医药企业产生的地方财*贡献额,按照最高不超过85%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期限5年。
在此基础上,山西综改示范区将对生物医药企业和项目进行配套支持。具体包括——用地支持,即优先纳入供地计划,灵活选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供应方式取得土地;人才支持,即按照示范区《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对符合标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提供个人对地方财*贡献额奖励,优先安排入驻免费人才公寓,享受户籍迁入、子女入学、医疗体检等服务;物业支持,即符合条件企业可享受0.3元/千瓦时终端电价优惠,支持通过其他多种渠道降低企业水、电、气、暖、蒸汽等经营成本;引导基金支持,即支持山西综改示范区*府性基金和社会资本联合发起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由专业团队管理,用市场化模式支持优秀生物医药企业发展;产品和服务支持,即对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的具有领先示范意义的产品和服务,协调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新产品验证、新技术应用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END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贾蔚然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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