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85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4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牢牢守住临汾阵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卡口排查。进入我市的省外司乘人员要主动配合检查山西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临汾市排查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个人信息。特别是对来自吉林、上海、河北、山东、广东等疫情外溢风险高省市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查验、登记。
二、严格第一时间落地检测。所有省外来(返)临人员,在交通场站实行第一时间第一落点采样,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请公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三、严格落实健康码管理。请公众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