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部督办,近年来我省侦破的最大一起跨省拐卖儿童犯罪案一审宣判。近日,山西晚报记者采访相关办案法官,了解了该起案件的“全貌”。
5月31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等12人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判处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王传宾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本案参与犯罪的被告人人数多、犯罪行为跨度时间长、涉案儿童数量多、犯罪行为隐蔽。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害被贩卖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同时导致了儿童卖出地和买入地贩卖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泛滥和猖獗,严重侵蚀了应有的社会伦理道德和民俗风尚,产生了极坏的社会效应。
交通事故引出的贩婴案
年6月28日上午,盂县公安局接到高速交警一支队十三大队通报称:当日凌晨,太阳高速郝家庄收费站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追尾货车的交通事故。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交警发现小轿车内受伤人员有拐卖儿童的嫌疑。
接到通报后,盂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慧文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展开对疑似拐卖儿童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
办案民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后,医院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就是这初步的询问,揭开了近年来我省侦破的最大一起跨省拐卖儿童犯罪案件:两名伤者分别叫徐庆全和刘利萍,据两人交待,他们准备将一名刚出生的婴儿贩卖到山东,没想到出了车祸。事故发生后,婴儿被刘利萍的母亲王喜娥转移。
办案民警迅速将这一情况予以汇报,随后立即与高速交警取得联系,并于当日下午,在忻州市代县高速收费站将刘利萍母亲乘坐的轿车拦截,成功解救被拐婴儿。突击审讯中,办案民警得知这名婴儿是被刘利萍等人收买,欲贩卖至山东省平邑县一名叫王传宾的手中,王传宾再贩卖给他人。
鉴于案情重大,盂县警方立即将案情上报至阳泉市公安局。阳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靳润喜作出批示,要求由市局刑侦支队牵头,市县两级抽调警力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开展对案件的侦破工作,深挖贩婴团伙。
一批被拐儿童的生死解救
“必须查清孩子在哪里?经过了几次中转?哪些犯罪嫌疑人参与其中?从中获取了多少利益?既要抓获所有人贩子,也要把所有被拐儿童解救出来。”杨慧文先后组织召开多次案情分析会,与办案民警研判案情。
专案组马不停蹄,3天3夜辗转盂县、寿阳、太原、山东等地。
年6月30日晚,在专案组办案人员和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传宾抓获归案。抓捕王传宾后,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结合专案组辗转山东省临沂市、忻州市调取涉案人员的数据进行研判,最终锁定了山东省涉案人员陈某州等5人的身份。
年7月4日,在山东省费县警方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孙某启落网。
年7月16日,在山东省平邑县警方的配合下,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州抓获。
年7月28日,公安部调研员尹国海在山东省临沂市组织召开“·6·28”拐卖儿童案协调会。同时,盂县公安局逐级上报,此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年8月17日,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建峰在盂县公安局组织召开“·6·28”拐卖儿童案推进会,对破获此案提出具体要求。
一张拐卖儿童网的破灭
在专案组民警和当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涉案人员逐步被抓捕归案之时,由于“上线”人员的被捕,“下线”人员惊慌失措,警惕性非常高,四处逃避、藏匿,同时因收买婴儿家属的不配合等诸多原因,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住宿、银行轨迹的综合分析研判,案件新的线索浮出水面。专案组综合各种迹象认定,这起贩婴案件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网络庞大的专业贩婴团伙所为。
经过两个月的连续工作,警方逐步掌握了以山西代县籍女子王喜娥为首,伙同其家族成员,从年1月3日至年6月27日期间,组织运输环节人员,以自驾车等方式,在太原、代县、原平、繁峙县、五寨县、保德县、怀仁县、浑源县、阳高县、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地贩卖婴儿的家族式拐卖儿童网络。
通过采取网上信息摸排、走访案发现场附近群众等措施,警方于年9月20日,在山东省蒙阴县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山抓获。
经过历时18个月的缜密侦查,年6月至年12月期间,专案组民警辗转4省8市17县,行程8万余公里,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车辆4部,解救被拐儿童38名,被拐儿童最小的仅出生几天,最大的3岁。
其间,警方经过研判发往山西省忻州市、太原市、朔州市、大同市线索余条,发往山东省临沂市、仓山县、平邑县、沂南县、枣庄市、蒙阴县、费县线索余条。
随着犯罪嫌疑人的落网,部分被拐卖儿童回到亲人的身边。
母女俩一审被判处死刑
5月31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跨省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年开始,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山东籍被告人王传宾、李秀山、徐庆全等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山东籍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仍自己收买或者帮助亲属收买用于收养。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21、22、23、28、29条之规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王传宾、徐庆全、李秀山、赵掌枝、史红雷、刘怀岗、刘利英、李秀平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系贩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随着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法槌的落下,“·6·28”拐卖儿童案主犯王喜娥、刘利萍一审被判处死刑。
山西晚报记者霍雪飞通讯员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