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试行开展年度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决定试行开展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信用评价,鼓励各级主管部门在工程担保、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策扶持、表彰奖励等环节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参评范围的企业包括: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区域以外,已在我省办理入晋信息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参加此次信用评价,即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和市*工程相关设计资质的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和市*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信息录入:登录“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