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规定》,为检验全省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防空警报试鸣采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防空警报器鸣放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如下: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10时12分至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秒。三种信号依次发放,每种警报之间的间隔为3分钟。
届时,我省范围内凡是安装和配备固定、车载、便携防空警报器的单位,全部参加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请驻城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本次试鸣中,凡通过手动方式鸣响警报器的单位,必须事先将时钟与北京时间进行校准,准点进行警报鸣放;9月18日9:30分以后,请勿与警报中央控制站进行联系;警报试鸣期间,参加试鸣人员注意用电安全,警报试鸣完毕,请与10:10以后关闭警报器和遥控终端,切断电源。
各县(市、区)、厂矿人防办要广泛宣传警报试鸣公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防止造成市民错觉,引起不必要的惊慌。同时,结合“五进”活动,把人防宣传教育与试鸣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市民“三知道”,即知道试鸣时间和注意事项,知道最近的掩蔽地点和场所,知道掩蔽时应该携带的物品,真正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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