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把自行车放下就能走,但是现在专门有人让你交钱,这算不算是乱收费?”近日,太原市民赵先生向山西晚报反映,省城亲贤北街上一商场周边,原本免费让市民停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最近开始收费了,他觉得不太合适。
免费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开始收费,这是怎么回事?这么做合适吗?这事儿到底谁来管?16、17日,山西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商场四周都有非机动车停车场但只有一个是免费的
15日当天,山西晚报记者来到亲贤北街和体育西路交叉口附近的这家商场,首先看到该商场西侧,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的中间宽约1.5米、铺着地砖的路面上,用白色油漆画出了非机动车停车位,里面停放着不少共享单车和电动车。挨着机动车道的一侧,还用路障和警戒线进行了隔离。停车位中间,立着一个蓝色告示牌,上面写着“非机动车停放处:2元/次”,上面还有一条免责声明:“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场地,停放的车辆自行做好防盗措施,请停车人配合管理人员,维护现场停车秩序。”落款为太原达禄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沿着商场周边走了一圈,记者发现,类似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在商场南边和东边还各有一处,告示牌有好几处,其中两块上的停车价格为“2元/天”。北边没设非机动车停车场,空地上,扎堆停放着不少自行车和电动车。“只有这里是免费的,所以最近把车停在这里的人多。”一位刚刚把自行车停在空地上的市民说。
在商场周边,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停车的市民,有人表示自己不知情,“以前一直就在这里停,没听说要收费呀。”也有市民表示,自己前几天就注意到了通知收费的告示牌,也曾经被管理人员要求过交费,但具体什么时候开始收费的不清楚,“商场开了好几年了,大家一直都把电动车停在这里,从没交过钱,现在要收费,是不是不合理呀?”
光收费不管防盗,也引来很多市民吐槽。“莫名设了个停车场就算了,两元一次的收费也不便宜,还不管防盗,太过分了。”市民*女士说。市民张女士说,以前的存车处,车子上都会挂个小木牌,这样,谁存的车谁掏钱谁骑走,还存在个管理,感觉现在就是为了收费。
收费已经20天左右但情况并不理想
在商场东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记者见到了一个戴着红袖标的中年人,是这几处停车场的管理人员。他告诉山西晚报记者,他姓高,受公司委托在这里管理,收费从上个月25日开始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市民停车。”
高先生告诉记者,收费前,商场周边自行车、电动车以及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还会阻碍为商场供货的货车的进出,需要人把乱停放的车辆挪走,费事又费力。“现在有我们看着,谁停得不对了,我们就能让他把车停到停车场去,实在不行我们自己挪一挪也行,最起码不会挡着人家货车进出了。”高先生说。
另外,高先生还告诉记者,“虽然开始收费已经20天左右了,但实际上收费情况并不理想。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很多人不看牌子,不知道收费,就算知道的也不愿意交,我们也不能强制让人家交,另外,停车场跨度较大,看不过来也是收费情况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
营盘街道办:初衷是为了整治乱停乱放但还处在摸索、试运行阶段
立牌收取停车费,这件事是商场的有关部门负责吗?记者联系到了这家商场的客服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这几个收费点都不在商场广场范围内,所以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清楚。
按照收费告示牌上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太原市达禄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一位刘姓负责人,他说,公司是按照营盘街道办的要求对商场周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管理和收费的,收费所得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2元/次’和‘2元/天’没多大区别,就是你停一个小时也是2元,停一天也是2元。这是市场定价,是合规的。”至于停车位是谁规划的、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等问题,这位负责人不愿意多谈。
“这些停车场是我们划的,也是我们委托这家公司对商场周边的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的。”营盘街道办事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这么告诉记者。他介绍,营盘街道办事处按照从去年开始的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城市等多项工作要求,发现这家商场周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状况后,就曾和商场的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如何管理的问题,“但一直没解决,所以我们才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收费和管理的。”他坦陈也有市民跟他们反映过收费问题,“我们现在只能告诉大家,现在还是试运行阶段,毕竟我们也是摸索着前进。”
至于设立这几个收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有何依据,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暂时还没有找到相关*策或文件。但他表示,如果需要,他一定会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及审批。
立牌收存车费这事儿到底谁来管?
非机动车停车位究竟由谁规划?又是怎么收费的?关于这些问题,山西晚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年8月左右,太原市出台了《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就有一条,“针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县(市、区)人民*府应当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设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但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进行管理、如何管理、是否可以收费等,文件中并没有提及。
记者首先联系了太原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主要是对停车场、立体车库等机动车停车场进行规划和审批,暂时还没有接到对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和审批工作。随后,记者拨打了数字城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路边所有的停车位,无论是非机动车停车位还是机动车停车位,都应该是由交警部门规划设置的。太原市交警支队宣教处的一位警官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路边、商场周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都应该向交警部门报备并进行审核登记,但目前省城只有一家商场就这个问题向他们进行了报备,“不过我们现在也正在对一些条件合适的街道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市民只要在路上看到有画白线的非机动车停车位,都可以免费停放。”
至于“2元/次”或“2元/天”的收费究竟合不合理,记者拨打了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省城只对小区内的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有规定,具体为自行车9元/月,电动车12元/月,摩托车15元/月,对路边非机动车停车场暂无明确规定。太原市发改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应该是做到价格公示就可以了。”
评论莫把收费当作管理
停车收费,机动车是这样做的,非机动车似乎也应照此办理——这听上去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其实涉及的问题甚多,并非收费公司负责人所说“是合规的”。
其一,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收费的方式,更不能把收费当作管理。只要收了费,停放就变得有秩序了,这恐怕是想当然的一厢情愿。而且,从建设服务型*府的角度看,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僵化的、单一的、非人本的。其二,报道中所设立的收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并不符合程序,不仅未得到交警部门的许可,物价部门也不知情,街办工作人员自己也说“暂时还没有找到相关*策或文件”,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非法设立的。退一步说,即使设立是合法的,街办为什么要选择这家公司委托管理而不是别家,选择的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也是值得追问的。其三,收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涉嫌违反合同法。停车场收费的性质是“保管收费”,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服务费支付与收取的过程实际上是车辆保管合同履行与完成的过程。停车场“只提供停放场地,停放的车辆自行做好防盗措施”的单方声明免责是无效的。车主如果与停车管理公司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则停车费是包含了管理义务的。
如何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看似是小事,却事关许多市民的切身利益,在解决的时候不可不慎。
山西晚报记者张梦莹赵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