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高空坠物和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以防范和化解因春季大风天导致的高空坠物和高处坠落事件发生。
此次高空坠物和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包括户外广告、招牌,玻璃幕墙和在建工地,建筑外立面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等。
各高空作业单位要组织对正在使用的安全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带一律不准使用;对老化变硬割裂、长度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要全部更换;对钩环固定连接不牢的安全带要全部进行加固;对未经培训合格的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坚决做到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太原市对部门、属地*府和产权单位及物业公司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指出属地*府要对辖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高空坠物高处坠落加强监管,各产权单位物业公司要对本单位可能存在高空坠物高处坠落的场所各环节进行深入的排查治理,及时整治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太原市明确,要将户外广告、招牌等建筑附着物与相关单位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拒不配合的,及时移交行*执法部门,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或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山西晚报记者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