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客户端讯(记者武佳)2月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部门获悉,为避免空气质量恶化,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将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农村地区纳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受不利气象条件和烟花爆竹燃放叠加影响,全省多个城市出现重污染过程。其中,1月25日(正月初一),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晋中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运城、忻州、临汾达到严重污染。除夕零点至大年初一11点,全省29个区县空气质量出现爆表,爆表时次合计个时次。正月十五将是烟花爆竹燃放的又一个高峰时段,为避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切实保障保障群众健康,省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禁放范围。将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农村地区纳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市要迅速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要求通知到所辖各县、乡(镇、街道)及村。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宣传禁放要求,引导群众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对于不听劝阻,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通知的颁布意味着太原市禁炮范围进一步扩大,六城区、清徐县、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的县城区域,城乡结合部以及周边农村地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