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8月3日,太原市晋源区开出首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相关当事人被罚款元。
电动自行车因便捷、环保,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首选,然而有关它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年5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自行车起火,电梯内5人受伤;7月24日,广州市外卖小哥小林在卧室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电池爆炸致其受重伤……
解除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安全隐患,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山西晚报派出多路记者,采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前后的变化。
现场检查篇
偶有电动自行车不守规矩消防部门出手了
连日来,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晋源区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月3日,执法人员在西寨社区检查时发现,西寨社区一号楼内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导致通道不畅。执法人员多方打听,很快找到车主阎某,并与其沟通。在阎某拒绝整改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开出《行*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阎某罚款人民币元的行*处罚。经进一步教育,阎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会引以为戒,今后坚决不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
新规出台,电动车应该如何规范停放?如何规范充电?小区物业又该为此事推出哪些举措……8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跟随太原市“并州安全行”和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店大队,来到小店区文华苑小区,对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情况进行检查。
管控系统让电动自行车“无处可逃”
太原市小店区文华苑F区,两座相邻的高层住宅成为此次检查的重点。“疏散走道上,怎么可以停放电动自行车呢?”检查中,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小店大队队员张蓉发现几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走廊上,一脸急切地说,“按照应急管理部出台的《规定》,8月1日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谢经理,通知业主尽快挪走吧。”“刘师傅,你赶快过来一下,联系一下这边几辆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尽快让他们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区。”现场,文华苑物业公司副经理谢小宝迅速安排物业人员进行处理。
谢小宝介绍,多年前,文华苑物业公司就针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在小区的东面专门修建了一个电动自行车存车处,用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年底,又在两栋高层住宅的六部电梯里安装了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管控系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此次,《规定》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电动自行车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充电所引发的各种安全隐患。
由于一时联系不上电动自行车的业主,刘师傅将几辆电动自行车暂时挪移至电动自行车停放区。
张蓉和同事又来到其中一栋高层的电梯内检查,偶尔遇到业主搬东西或上下楼,但并没有发现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的现象。为了检查楼道是否有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大家又通过楼道旁的台阶一层层进行检查,也未发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小区院里,散步的居民贾西成告诉山西晚报记者,业主们都意识到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家自觉正确停放电动自行车已成习惯,现在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全部停放在车棚内,楼道内几乎看不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针对小区里门厅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谢小宝提出合理化建议:小区物业除了前期的宣传(张贴宣传单、建